中新网10月12日电 据人民日报报道,江西省继续严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截至目前,一批投资入股煤矿的干部向所在单位登记并退股,涉及股金1700余万元。
江西省纪委、监察厅、国资委、安监局、工商局、国土厅、江西煤矿安监局联合成立了清理纠正工作小组,并下发了《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通知规定:凡干部本人或以他人名义已经投资入股煤矿的,9月22日之前必须撤出投资,并向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报告和登记。
最近,江西省纪委等7部门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再次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并组成了4个督查组赴各地进行监督。对逾期未如实登记撤出投资或者隐瞒事实真相、采取其他手段投资入股办矿的干部,一经查实一律就地免职,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任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