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9日电 据鲁中晨报报道,黄金周期间,山东淄博张店两个家庭共9口人选择了本地一家旅行社去日照游玩。但在3日临走当天得知,他们所跟的却是另外一家旅行社。
经过协调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淄博中航旅行社已向被倒游客道歉,并退还了280元差价。
国庆期间,郭先生组织了两家9口人日照二日游,在选择了淄博中航旅行社后,却发现他们被倒给了另一家旅行社,而两家的报价每人次相差35元。旅游过后,淄博中航旅行社也没做任何解释。
律师表示,按照合同法,旅行社构成违约,单方改变旅行社,也就是合同主体已经改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无约定的,根据法律规定,赔偿游客的经济损失。(冯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