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下午,湖南省物价局向媒体宣布,在一项为期半年多、有近千名工作人员参加的专项检查中,物价部门发现湖南教育系统近年乱收费涉案金额高达40941万元。不仅一些中小学校、高等院校牵涉其中,连部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向社会乱伸手。
4亿多元教育乱收费,除了靠强征“择校费”“捐资助学费”等“常规动作”之外,还有“只收费不发书”、强令学生掏钱买“电子监控”等新花样。
教育行政机关,本该是教育秩序的监管者和维护者。但益阳市资阳区教育局一手向学生发放教辅材料,一手就向新华书店等发行单位收取“发行费”“返还款”,资阳区教育局2004年至今借此创收200多万元。不仅如此,资阳区教育局还自立项目,向2004年、2005年参加高考的学生每人收取50元的“电子监控费”,两年收了近18万元。
在湖南中小学校、高等院校中,近三年同样存在着约3亿元的教育乱收费。如株洲市实验中学2004年秋季本来只能招收择校生126人,但实际上招了187人,仅此一项就多收择校费36万元。长沙市天心区铜街铺小学2005年对新生收取的“捐资赞助费”也有20万元。
除了超比例招收择校生或强征“捐资赞助费”、报名费、办学费外,一些学校乱收费恶意“切割”政策。国家规定,名校可办国有民办学校,但必须是“独立法人、独立校园和校舍、独立核算、独立办学”。而衡阳市第八中学所属的“成章实验中学”,在未实现分班上学的情况下,2005年秋季收取新生办学经费达1297万元。邵阳市第二中学所属的宝郡实验中学学生平时与二中学生混班上课,2004年至2005年竟也被学校收了办学经费800多万元。
一些学校,这些年乱收费已经到了只设名目,不服务的地步。如澧县一所中学所属的四所小学,《思想与品德》《自然练习》等在有些年级只收费,不发书。按照规定,学生每周电脑上机时间不少于3课时,但邵阳市第二中学及所属的宝郡实验中学学生们每周只能上机1至2课时,高三年级一个月才1课时,但学生们50元/人的“信息技术教育费”还得照交。
湖南省物价检查所副所长张国光提醒说,现在正值学校放假前夕和招生录取阶段,是历年教育乱收费的高发期。物价部门呼吁,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自律,社会各界也要加强监督。(来源:新华网,记者 苏晓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