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90平方米以下住房必须占70%”的调控新政,任志强在最近一次房产论坛上表示:如果真是小户型达到一定比例,市场不好了,房价会下降,那就不盖了,为什么要盖这么多卖不出去的房子?(《中国证券报》7月27日)
任志强所说的“不盖房”可以从两个角度理解:一是不盖小户型的房了;二是退出房地产,不做房地产商了。任志强应该不是指第一层,因为如果有政策明文规定,谁也不能和政策硬抗,任志强应是指第二层意思:即退出房地产。
住房是一种必需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经济的发展,社会的住房需求一定呈扩张之势,如果真没住房供应了,还真是个问题。可问题是,某一部分人不愿意作房地产商,并不等于市场上就不会有住房供应了,除非房地产商是一种社会稀缺资源。
要成为社会稀缺资源,必然要存在自然性或社会性的高门槛。显然,开发房地产并没有多大的门槛。首先,房地产业不存在什么技术或知识门槛,正如旅美学者薛涌所说:盖房子谁不会,既不是什么生物工程,也不是什么航天高科技。其次,房地产开发也没有太高的资金门槛:我们到现在一直没有实行现房销售制度,房子还没建,购房款就先交给房地产商,老百姓抱怨:“开发商是拿别人的钱建房来赚别人的钱”。而且,我国的房地产业走的是过于依赖银行贷款之路,2004年以前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的自有资本金比例只有20%,2004年提高了15个百分点。也就是说,开发商即使要前期投入一部分资金,也大多依赖银行贷款,很多商人都有这样的投资实力。
既然房地产商不是稀缺资源,那么有人退出,肯定会有很多人跟上,除非这行实在无利可图了。可现实是,数年来房地产一直高居暴利行业的首位,连3岁小孩也知道从事房地产业能赚大钱。特别是北京、上海这些大城市的房地产蛋糕,有多少商人在觊觎着!据报道,江苏一家著名民营企业旗下房地产公司,早在5年前就进入北京市场,但直到今天也没有拿到一块地皮,未能开发一个项目。
所以,执行新政,挤压房地产暴利,不可能导致没有人去建房。不但老百姓这样想,许多地方政府也有着这样的判断。据报道,深圳特区要实行“向上限地价、向下限房价”政策,在拍卖时不单向上拍地价,而且还要向下拍房价,并确定了今后将严格执行“90平方米的户型要占新开发的具体项目的70%,而不是城市总量的70%”硬性规定,且规定必须现房销售,以压缩开发商利润。如此严苛的政策下,深圳宝安中心区商业办公居住用地出让推介会上,不也有30多家发展商到场竞价吗?
当然,这里说的是一种正常状态,如果房地产业处于一种非常规状态,比如房地产商囤积了大片土地,比如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完全被房地产商俘获,少数几个开发商垄断着一个地方的房地产业,这时候,这几个商人不建房,就真有可能影响到住房供应。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谢作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