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国新一轮的房产调控,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长束克欣认为:住房消费应当是有梯度的,一般来讲30%有能力买房就相当不错,其余的70%应该是租房群体。(7月10日《经济观察报》)
我们的房地产政策倾向是人人都有自己的产权房,这种导向非常错误、非常危险、应该让70%的人都去租房住。国土资源部官员的这种观点,近来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对此,我们不妨冷静的思考一下: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政策导向?为什么要逼70%的人去租房?
最明显的一点是,与国家的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协调。我国的房地产市场近年来在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房价高、上涨快、使大多数城市中70%左右的城市居民买不起房;户型面积不合理,大型、超大型偏多,适合于工薪阶层90平米以下的中小户型严重不足;经济实用房的政策没有得到认真落实等。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几次出台调控政策,一次比一次具体,一次比一次针对性强,尤其今年5月29日,9部委出台的新“国6条”,明确规定了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户型面积90平米以下的要占到70%,使人民群众看到政府真正解决老百姓住房问题的决心,使更多的人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对于中央新的调控措施,房地产商不欢迎或予以抵制,都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涉及利益关系;而一些政府官员也屡屡发表不协调的观点,就使人感到迷惑:难道政府一些部门真的和开发商座在一条板凳上?
把70%的人逼向租房之路的导向也有违社会公平。“租房”的概念谁都清楚,即:居住者永远对房屋没有所有权,也不能享受房价上涨带来的收益。按照这样的政策导向,30%的富裕阶层买了自己居住的房子以后,可以再买第二套、第三套、甚至第n套用来向其余的70%的人出租。这样做的结果是富者更富,穷者更穷,不但不利于缩小收入分配上的差距,而且还会成为新的拉大分配差距的方式。
按照有关专家的观点,我们的社会有高、高中、中、中低、低收入上的5类群体。如果说富裕群体的30%属于自主产权的购房者,那么,其余的70%则属于租房的群体,这样的房产政策,不符合中国的国情,也不利于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我个人认为,政府提供廉租房的对象,主要是低保和社会救济这一类的群体。这个群体的比例,按照2005年中国国情研究报告提供的数据为整体消费人群的5%。而70%中的大部分,国家还是采取开发中小户型、建设经济实用房、提供信贷优惠等,让其中的大多数拥有属于自己的产权房,而不是“租房”。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年报显示:2005年我国的城市人口为5.62亿。在这庞大的人口数字背后,除了富裕阶层和约5%的城市贫困群体以外,其余就是我国商品房消费的主要群体,这既是城市的未来,也是拉动房地产市场的主体。
还有必须重视的一点是,把70%的人逼向租房市场,忽略或背离了中华民族在居住方面的传统文化,即:“居者有其屋”、“安居才能乐业”。如果一个人或者一个家庭长期靠租房过日子,就会感到没有归属感、没有稳定感,直接影响其生存质量。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很难割断,住房也是一样,要让人们接受新的住房观念,一方面需要主流社会的引领,一方面要有一个认识过程。政府有关部门的当务之急是认真落实国家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让更多的普通群体能够买的起房,那种把70%的人逼向租房的政策倾向,不符合中国国情,应予弃之。
(来源:红网 作者:李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