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电视剧《钦差大臣》在后期制作时“注水”,将原来的30集扩到33集,该剧主演著名演员李保田为此将拍摄方北京时代春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90万元。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此案已被正式受理。
李保田起诉称,2004年中,时代春天公司通过他的儿子联系其参加拍摄电视剧《钦差大臣》的事,提出聘请其担任该剧主要角色“钱奎”并兼任艺术总监。他提出合作的重要条件是:保证该剧的艺术质量和其合法权益,即拍摄完成后,应当严格按照约定的集数发行,不能在后期制作中“注水”(即通过后期制作增加片长)。时代春天公司承诺同意这些条件。
按照合同该剧共30集,时代春天公司支付李保田酬金每集10万元共300万元;该剧发行、播放、出版的任何一个版本的总集数如果超过30集,应得到李保田的书面认可,否则将按每集30万元向其支付酬金;如时代春天公司擅自报审、发行或播出,应向其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李保田称,他发现后期制作开始后,时代春天就开始实际“注水”,将该片由30集拉长至33集,在未经其审核及书面认可的情况下,单方决定送审版本,并最终以33集的长度在国内多家电视台播出并发行了该剧的VCD和DVD版本。
李保田认为,时代春天公司已作出郑重承诺,然而在该剧拍摄完成后,为获取更多经济利益,又推翻承诺,有恃无恐地违反合同约定,该行为不仅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对艺术创作的不负责任。为此,起诉到法院要求判令被告给付超过30集部分(共3集)的酬金9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昨天下午,记者打电话到时代春天公司。公司一位前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钦差大臣》最后播出的是33集,但是对于这个遭遇起诉的事,他们还不清楚,随后以“经理不在”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记者郭志霞